第(3/3)页 …… 唉~ 百貌啊,你说你明明是个assass,却选择刚正面,傻不傻? 明明有机会先袭击征服王的御主,却任由对方跑掉,傻不傻? 最搞笑的是,弱鸡也就算了,却连一个种子都不留,傻不傻? 哦,也对,时臣应该没打算让你们活下来,所以才让你们死绝钟的吧? 这么算起来你们必死无疑啊。 弱鸡走好弱鸡再见,本少爷就不计较杯子的事了。 安心上路吧。 “如何,骑士王和圣女,在吾之军势下,你们还有什么话?” “……纵然征服王你有士兵追随,也不过是说明你们都是暴徒罢了。 我,阿尔托莉雅·潘德拉贡作为大不列颠骑士王绝不认同你的理念!” “不认同便不认同吧,吾还不至于需要一个小姑娘的认同。” “你!” “喂,小子,我们走!” …… “saber,你不必听他的话,你是正确的,走你自己所相信的道路就好。” “爱丽……” “呵呵,背负超越人类极限的,你在痛苦中挣扎的那份苦恼,那份纠葛,用来慰藉本王的无聊是再好不过了。 好好加油吧,‘骑士王’,根据情况你或许值得本王更多的宠爱,哈哈哈~” “你!” “既然宴会结束了,那我们也该走了。” “等等,贞德,刚刚谢谢你的帮助,我刚刚一不小心就沉溺于过去的回忆了。” “不必多谢,骑士王,比起刚刚那两位,我贞德更愿意追随您的脚步,请继续加油!” “嗯。” “那我们先走了。” “等等!” “诶?” “我们有个重伤号,你把剩下的蜂蜜酒留下,那些果子归你。” 嘁,果然还是太仓促了吗? 一直等到英雄王离开才敢收起灵果的平雅人有些心痛。 你说你又不是只有一坛何必这么舍不得? 真是越来越抠了…… 第(3/3)页